新華社昆明12月3日專電 3日上午,雲南省大關縣機構編製委員會原辦公室主任郭玉馳強姦4歲幼女案在大關縣人民法院再次開洗碗機庭審理,此次庭審是刑事部分,量刑成為2個多小時庭審的焦點。當日的庭審結束後,法庭宣佈將擇期公佈判決結果。
  由於涉及未成年人,大關縣法院依法不公開審理此案。庭審結束後,受害人代理律師、雲南冰鑒律師事務所律師陳維鏢向記者介紹,在庭審中,原告方提出一個新陳述,指出被告人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,為了防止小孩哭鬧,用紙堵住了小孩的嘴實施姦淫,屬於情節惡劣。被有巢氏房屋告人的代理律師未接受記者採訪。
  據瞭解設計裝潢,被告方沒有提出新的證據。
  今年9月24日,大關縣法院對大關縣機構編製委員會原辦公室主任郭玉馳將4歲幼女擄至家中實施強姦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莊臣,判處郭玉馳有期徒刑5年,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。判決結果經檢察機關提出抗訴之後,被上級法院發回重審。
  由於雙方已經在10月25日達成民事部分和解,郭玉馳一次性seo賠償受害人15萬元,受害方已撤回附帶民事訴訟狀,此次再審開庭僅審理案件的刑事部分。  (原標題:量刑成焦點 未當庭宣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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