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關註 NEW CULTURE VIEW
    近日,四川省資陽市多個鄉村的村民在網上投訴所在村“向死人收公路款”,有的標準與活人一致,有的則為活人繳款的一半。面對網上引發的熱議,當地村幹部解釋,“死人繳錢”是對“按每戶確權土地人口繳錢”的誤解;但也有鄉鎮承認,籌款方案不合理,會及時改進(據6月
  23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。
    為活人修路,卻向死人收款,“荒謬”!是不是其中存在貓膩!特意看了一下相關評論,這是網友“熱議”中普遍的態度,可能也是我們意料之中的態度。
    不過,“向死人收公路款”真的如網友們想象般那樣荒唐嗎?之所以這樣說,因為我自己就有過類似的遭遇。我家一共四口人,父母、妹妹和我,當年分的是4份地。等我上大學到外地工作、妹妹嫁人之後,我和妹妹的戶口陸續都從老家遷走了。戶口雖然遷出來了,父母在老家依然種的是原來那些地,而這些年,村裡修路也都是按4份地收的錢。戶口遷出的活人和戶口被註銷的死人,情況類似,而新聞中所謂“向死人收公路款”這個聳人聽聞的說法,如果換一種表達,其實就是按戶收款。
    不少人可能並不瞭解我國農村現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設計,現在農村一般是這樣一個情況:家庭添丁不分新的承包地,人死了也不回收已有的承包地,俗話說就是“增人不增地,減人不減地”。因為土地承包是確權到戶,這樣一來,使得農村有很多“死人”或者戶口已經不在當地的人,只要家裡還有其他人或者說戶頭還在,就依然擁有承包地,這些土地也還繼續享受耕地、種糧等各種補貼。在籌集村莊修路款的問題上,按人頭收款與按戶收款究竟哪種更公平,可能各有利弊,恐怕無論按哪一種方式收取都有人會不滿意。至少,“按每戶確權土地人口繳錢”並不是完全沒有道理。如果仔細看過相關報道的讀者,其實並不難發現,新聞中提到的這個“向死人收公路款”的方案,當初在村民全體大會上還曾獲得了90%的贊成票。
    當然,這並不是說“向死人收公路款”就完全合情合理,比如說,“按確權土地人口收錢,卻讓沒土地的人也繳;按人頭收錢,卻讓死去的人也繳”的亂象如何處理?如何在村民自治中平衡少數人的利益訴求?如何解決農村土地分配製度造成人地分離的後遺症?這些問題的確需要面對。
    不過,就事論事之外,原本平常的“按戶收款”怎麼在網絡輿論中被演繹成了“向死人收公路款”的荒唐,或許更值得反思。
    信息越多,越靠近真相———真是這樣嗎?科瓦齊與羅森斯蒂爾,是美國常青藤盟校的知名學者,也是美國資深新聞工作者,他們合著的《新聞的十大原則》在美國享有“新聞工作者的聖經”之譽。在他們最新合著的新作《真相———信息超載時代如何知道該相信什麼》中有這樣一句話:在自媒體時代,我們必須要當自己的編輯,判斷哪些信息是真實的。
    有人說,網絡時代,我們接受的信息是如此之多,信息傳播的速度是如此之快,再聳動的新聞事件往往也只能“存活”很短的時間,而後迅速被下一個熱點所取代。在這樣一個新聞快速消費的時代,很多人已經失去了等待真相的耐心,他們更關心的不是事件的真偽,而是事件的轟動性和故事性。他們為什麼不願意等待真相?因為對於普通網友來說,面對紛繁的信息,很多人只選擇自己願意相信的部分,而且無需對真相負責。
    專欄作家刀爾登曾寫過一段非常沉痛的話,“辨別真相是累人的事,容易的辦法,還是把自己從這一負擔解脫,讓別人來告訴我誰是‘壞人’,我只負責吃掉他。”通過網絡傳播的事實,難免有失真的問題,這很正常,作為普通人,我們也並不具備洞察事實的“偉大遠見”,但不人云亦云,不急著下結論,不對任何眼前的事情都匆忙地下一個非此即彼的判斷,應該不難辦到。
  本報評論員 肖金  (原標題:“向死人收公路款”真的荒唐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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